2010年平 等法指南
本指南為《 2010 年平等法案》的資訊和指南,包括年齡歧視和公部門平等義務。
概述
2010 年《平等法案》從法律上保護人們在工作場所和更廣泛的社會中不受歧視。
《 2010 年平等法案》用單一法案取代了先前的反歧視法,讓法律更容易理解,並在加強在某些情況下的保護。它規定以不同方式待人是非法的。
詳細了解哪些人受到保護免受歧視、法律規定的歧視類型以及如果您認為自己受到不公平歧視可以採取哪些行動的資訊。
歧視:投訴
在該法案生效之前,有幾項立法來涵蓋歧視,包括:
- 1975 年性別歧視法(Sex Discrimination Act 1975)
- 1976 年種族關係法(Race Relations Act 1976)
- 1995 年身心障礙歧視法(Disability Discrimination Act 1995)
如果您想投訴可能受到的非法對待,根據發生的時間,有兩種不同的程序。